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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度我市电子电气工程技术高、中级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8-13

广 州 市 电 子 行 业 协 会

穗电子行协〔2014〕7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我市电子电气工程

技术高、中级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4〕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14年度我市电子电气工程技术高、中级资格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现提出有关工作要求和安排,请依照执行。

一、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本评委会的受理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至9月25日。

二、受理申报的范围

我高、中级评委会下设三个专业评审组,分别为电子技术(无线电)专业组、通信技术专业组、信息技术专业组。请申报人严格按照专业组的划分(见附件1)进行填报。

三、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及各有关单位务必在9月22日前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广州职称”频道(http://www.hrssgz.gov.cn),击“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同时上传“证书、证明材料”、“业绩、成果材料”、“论文、论著材料” 等,详情见附件2)、审核、提交材料和生成表格(所提交的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务必一致),并按照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3),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广州市电子行业协会职称评委会办公室。

四、面试答辩

㈠ 凡申报我市电子电气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评委会各专业组评审的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

㈡ 我协会职称评委会办公室将于答辩前五个工作日向申报人发出答辩通知,请需参加答辩的人员按时到会答辩。不按时到会答辩者,其申报材料不再提交评委会评审,并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审。

五、论文检索

对公开发表在具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上的论文,申报人须在清华同方中国知网(www.cnki.net)、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www.wanfangdata.com.cn)、中国期刊网(www.chinaqking.com)、龙源期刊网(www.qikan.com.cn)等主流数据库检索本人论文信息,将检索页面截图并附上网址作为证明材料上传至系统;未能及时取到检索页面截图的(先说明检索情况),请在开评前补上或提供有效证明,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评审。论文发表的刊物,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合法性查询。

六、申报、审核要求

严格按照省市职称评审工作相关要求。在申报评审工作中,要求申报人务必做到诚信自律,申报材料务必真实准确,严守诚信承诺;有关基层单位和主管部门务必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把好审核关,杜绝违纪违规情况的发生。

凡发现并经查实弄虚作假行为的,对申报者按有关职称政策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而对材料审核把关不严或者参与弄虚作假行为的,对相关人员和单位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评审收费

评审费用按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

(一)高级评审费:每人780元(含论文鉴定费200元);

(二)中级评审费:每人450元;

(三)初级评审费:每人280元;

(四)高级答辩费:每人140元(对需要答辩的对象收取)。

八、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    址:广州市大德路187号广州机电大厦1106~1108室

联 系 人:许鸿平  卢锦洪

联系电话、传真:83172000  E-mail: geia99@126.com

附件:1. 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中、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所评专业名称一览表

      2. 主要评审条件与申报材料要求

 

广州市电子行业协会职称评委会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广州市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中、高级工程师

资格评审委员会所评专业名称

 

 

序号

专业组设置

专业名称

专业描述

备注

1

电子技术专业组

电子技术

从事微电子、广播视听设备、自动控制、光电技术、雷达系统工程、电子元器件、电子仪器等研发、设计、制造和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

 

光电技术

雷达系统

电子元器件

电子仪器

电子产品结构

2

通信技术专业组

通信技术

从事光纤通信、卫星通信、数字微波通信、无线和移动通信、通信交换系统和综合业务数字网(ISDN)以及综合网和有线传输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维护的工程技术人员。

 

3

信息技术专业组

电子信息技术

从事电子信息技术类产品(系统)的研发、设计、维护和工程应用的专业技术人员。
(包括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和信息服务5个专业类别中未实施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

在“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中已实施全国统一考试的专业均不评审。

 

 

 

附件2

 

上传材料清单

 

序号

材料目录

要求说明

 

1

个人照片

必须上传。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须与贴相片页提交的办证照片保持一致。

 

2

个人居民身份证

必须上传。正反两面均上传。

 

3

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必须上传。

 

4

社保凭证

必须上传。

 

5

职称外语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证)或免考证明材料;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免考证明材料

必须上传。如属免考或政策倾斜范围者应注明政策依据,并附上由法人单位出具、主管部门核实的证明材料。

 

6

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译著

必须上传。

 

7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现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上传。

 

8

学术会议宣读的论文

如填报有此项信息,则须上传论文正文页面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议通知、宣读证明等)。

 

9

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

如填报有此项信息,则须上传相关材料。

 

10

同时或不同时申报两个资格,或转系列评审的证明材料。

如有此类情况,必须上传。不同时申报的,须提供取得上一个专业技术资格时相对应的评审表或考试报名(审批发证)表,同时申报的,须提供申报另一个资格的评审表。

 

11

省外来穗人员申报评审的证明材料

如有此类情况,必须按照穗人社函〔2011〕1164号要求,根据申报人实际情况上传有关材料。

 

备注:                                                                                                                                                           1. 上传材料可以gif、jpg、jpeg、pdf、doc等格式上传,单个附件最大不可超过4 兆;                                                                                                                                                                                                                                                                                                                              2. 请保证所上传材料为原件,且清晰可辨,不清晰材料将做退案处理;                                                                  3. 其它证书、证明材料的上传要求,由各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视情而定。

 
 
 
 

附件3

2014年电子电气工程技术专业主要评审条件与送评材料要求

 

 今年电子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高、中)的申报、评审原则上仍执行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职改办[1998]54号)。其中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今年8月31日,由此日上推,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申报人员的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必须是在此日期前取得的才有效)。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在有“CN”或“ISSN”刊号上刊登的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条件等以省人事厅和市人事局的有关文件为准。申报人在《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的“获现资格以来完成继续教育任务情况”栏如实填写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并附交《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所在单位加具审核意见。  

申报材料要求(高、中级)

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送评材料目录单》(09版表一)1式1份(A4纸打印,粘贴在申报材料的档案袋封面上,并在档案袋封面的左上角注明主管部门名称)。

二、《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09版表二)1式1份,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封面左上角注明主管部门名称。表内填写内容不得涂改,申报人要根据所从事现岗位的技术工作来选择专业,填写的申报专业名称要准确(填报错误后果自负);在《评审表》中反映业绩成果的栏目,应注明本人在某项工程中所担任的角色,所起的作用,突出该专业的业绩,如从事多个专业工作,应突出某一重点专业。

三、《()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09版表三),申报高级一式20份,申报中级一式15份,(A3纸单面打印,单位评价意见必须与评审表意见一致),并加盖公章,不附页。

四、《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09版表四)1式1份(必须要填写清楚近期的联系电话、工作电话和本人手机)。

五、《证书、证明材料》(09版表五)1式1份(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凡提供的复印件(由验证人验证后注明“与原件相符”及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对应栏目中粘贴以下材料:

㈠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信息网上查询证明(除必须提供学历鉴定的人员外,其他申报人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实名注册,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无法在学信网上查询的,可提供如下材料之一:

1.学籍证明:由申报人毕业学校开具,并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并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在复印件各页面上出具核实意见,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核实人签名,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单位公章。

3.国家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㈡ 非学历教育证(如专业证书、单科合格证)复印件 ;

㈢ 现任职务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未被聘用者不用提交聘书复印件);

㈣ 职称外语考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如属政策倾斜范围者应注明原因,并附上相应的证明材料;

㈤ 提交《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证明书》

(六)其他证书、证明:

      现工作单位连续缴交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原件, 并由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

六、《业绩、成果材料》(09版表六)1式1份(A4纸单面印制),按以下几项分类制作目录,按目录提交相应材料并装订成册(凡提供的复印件,应由验证人验证后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㈠ 任现职以来的获奖材料,奖励证书、证明、佐证材料,1式1份;

㈡ 任现职以来的科研成果及专利的证书、证明、佐证材料(含鉴定、验收等材料)等,1式1份;

㈢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在具有CN、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上的专业论文、著作、译著的原件及其论文检索页面截图,或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等(工作单位加具核实意见)。一定是本人的专业工作成果的理论阐述(数量多的须装订及加目录和封面);

㈣ 任现职以来的其他业绩成果的证书、证明、佐证材料等,1式1份。

七、《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09版表七),1式1份(大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相片一张,请将相片的三分之一粘贴于页面上,以方便在办理资格证书时摘取)。

八、《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09版表八),1式1份。

九、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总结报告,申报高级一式20份(文字不超过3000字),申报中级一式15份(文字不超过2000字)以内,着重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用A4纸单面打印,工作单位加具核实意见。

十、单位有年度或任职期满考核的须提交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表》或《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十一、单位统一报送的需提交《申报人基本情况一览表》1式1份(可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职称评审”专栏“下载专区”下载填写)。 

十二、建议申报人在广东省人事厅网站(http://www.gdhrss.gov.cn):下载中心 >表格下载 >职称评审,下载职称评审表空白表格,把网上生成的内容复制粘贴到空白的标准表格内,以避免申报人在网上经过审核后生成的文档会发生错位、插页等现象,影响申报材料的整洁与视觉等。

还可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 ) > 职称评定 >业务指南,了解更多的相关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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