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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5年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指南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发布日期:2014-04-03

各有关单位:

  现发布2015年度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并开始项目征集。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本次发布的指南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创新型企业(科技小巨人)研发后补助专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科学研究专项、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专项(第一批项目)、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科普专项等,请各单位根据指南组织项目,并按要求准备项目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推进广州市十大重点产业发展,力争在汽车制造、石油化工、重大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新材料、新能源与节能环保、商贸会展、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等重点产业领域创新能力取得突破,推动重点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实现重大民生科技创新。支持现代农业、医疗与健康、城乡建设与管理、城市交通、公共文化、城市安全与应急保障、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社区服务信息化管理创新等民生需求强、涉及面广、影响大的重点项目,优先解决群众健康、公共安全、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瓶颈问题,支撑低碳广州、智慧广州和幸福广州建设。

  (三)促进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大力支持我市传统优势产业共性和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优先解决传统优势产业的龙头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所面临的关键技术难题,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传统优势产业的融合渗透。

  二、申报要求

  (一)第一申报单位须在广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是项目的直接研制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与市外单位联合申报的,广州市内单位须为第一申报单位,且成果转化地和实施地应在广州市。

  (二)所有专项全部通过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申报受理系统(http://apply.gzsi.gov.cn)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14年*月*日开通。

  (三)项目负责人应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和市场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是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项目负责人应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政府公务人员、退休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四)项目负责人(指申报书中列第一位的人员)原则上只能申报1项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组成员(含项目负责人)最多只能参加2项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已承担在研的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新项目,也不能因为申报新的项目而退出在研的项目。

  (五)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不同专项,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位的信用评价。项目组织单位应做好项目申报的组织协调工作,突出重点,认真筛选和推荐优秀项目,避免重复申报。

  (六)项目申报单位须在申报系统“单位信用管理”模块提交或更新单位近三年内(2011—2013年)所有已立项在研的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及进展情况等信息,并认真填报申报表格中2013年度研发费用投入等有关统计信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须上传企事业单位科技统计年报),该信息将作为项目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各单位提供的统计信息将与其填报的2013年度各类科技统计报表的指标进行关联,如以上信息出入较大,将视作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评审环节。

  (七)项目申报除满足上述要求,还应根据各专项指南特定的要求进行申报。提交申报资料时必须准确选择所申报的专题名称与编号。

  三、申报材料

  (一)需在网上系统中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在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申报受理系统中上传申报材料(复印件有效),包括:

  1、广州市科技计划专项申报书。

  2、会计报表。第一申报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1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以及申报前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2014年1月1日以后(含2014年1月1日)工商登记注册成立的企业,只需提供企业验资报告和申报前最近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

  4、单位联合申报项目的,应提供合作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责任、技术合作方式、产权归属、投入比例、收益分配等。

  5、项目组所有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6、能证明项目进展、项目水平相关文件,如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专利授权证书、新药证书、临床批件、名牌产品证书、奖励证明等。

  7、除上述申报材料外,还应提交各专项申报指南指定的申报材料。

  (二)需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

  每个申报的项目需提交纸质申报书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为原件。个别专项申报指南对申报材料有特殊要求的,请按照专项申报指南要求的材料准备。

  每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

  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一致。对网上申报材料与纸质申报材料不一致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四、申报时间、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网上申报及推荐时间。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月*日下午5时。请项目申请者尽早上网提交申报书,避免集中在申报截止日临近前提交、导致网络压力过大。

  2.网上推荐截止时间。

  组织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统一为2014年*月*日下午5时。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申报系统值班电话:83491531。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14年*月*日~*月*日。其中,中央在穗单位、广州开发区及下属各园区管委会、各区科信局于2014年*月*日报送;各高等院校、其它项目组织单位于2014年*月*日报送。

  (三)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受理点: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企业发展部。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一楼。

  联系人:郑国雄、谢梁。

  联系电话:83571897、83491780。

  (四)联系方式。

  对指南总体申报要求或总体申报材料要求有疑问,请致电联系人:李家华、贺璐璐;联系电话:83124134、83124136。

  对各专项申报要求或申报材料有疑问,请致电各专项指南中指定联系人。

  五、申报程序说明

  (一)申报单位进入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项目网上申报受理系统,按照要求完成申报注册,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并完善单位信息。已注册帐号的单位,用原账号密码登录即可,不需另行注册。

  (二)单位用户登录系统,生成项目申报人账号、密码。

  (三)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选择相应的专项及编号,按申报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并上传附件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用户审核。

  (四)项目申报单位及组织单位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控制申报项目质量,并在申报系统推荐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审核推荐。

  (五)申报材料经申报单位用户、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后,即可生成申报书正式稿,项目申报人打印正式稿签名并盖章后,将全套材料报送项目组织单位(项目组织单位指申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中央在穗单位;无明确主管单位的,指所在区科信局)。

  (六)组织单位对推荐的项目纸质申报书加具意见、盖章,并在指定的时间内将项目材料送至申报材料受理点。

  六、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者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要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并按照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有关规定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负责人3年内申报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消立项处理并通报。

  (二)我局受理的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附件:1.201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专项申报指南

     2.2015年创新型企业(科技小巨人)研发后补助专项申报指南

     3.2015年企业研发机构建设专项申报指南

     4.2015年科学研究专项申报指南

     5.2015年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专项(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6.2015年珠江科技新星专项申报指南

     7.2015年科普专项申报指南

 

来源: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 日期:20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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