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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申报电子电气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材料要求
发布日期:2011-08-29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1164号)文件的要求,今年我市电子工程高、中级工程师资格评审中仍实行网上申报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行文件
  1. 《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职改办[1998]54号);
  2.《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
  3.《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粤人发[2005]177号);
  4.《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
  5.《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
  6. 《关于做好我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1164号);
7. 省外来粤人员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发[2008]14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评审条件
  今年电子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资格(高、中)的申报、评审原则上仍执行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职改办[1998]54号)。其中学历、资历条件执行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深化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粤人发[2003]178号),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今年8月31日,由此日上推,凡未满规定年限的,一律不得申报(申报人员的外语、计算机合格证书必须是在此日期前取得的才有效)。公开发表的论文要求在有“CN”或“ISSN”刊号上刊登的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条件等以省人事厅和市人事局的有关文件为准。
  三、评审专业(高、中级工程师) 
  ① 电子技术(无线电)专业
  ② 电子信息技术专业
  ③ 通信技术专业
四、评审办法
  评审按照《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管理暂行办法》,随机抽取产生评审委员会委员和专业组委员。公示执行申报前、评审后“双公示”制度,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按规定在广州人事信息网上实行网上公示和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五、送评材料要求(集中报送评审材料为9月15日至30日)
  我市高、中、初级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已全面采用网上申报,凡我市申报评审电子工程专业资格的人员应登录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ov.cn)“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核和生成有关用表。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申报专业范围、评审材料的填写要求及注意事项,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录入个人申报信息,并在评审系统生成和打印报表,连同其他申报材料(如个人业绩、成果材料和证书、证明材料等)。交由单位审核并加具意见后报至广州市电子行业协会职称评委会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大德路187号机电大厦1204房,联系电话:83172000)。
  ⒈ 申报人员应提交的评审材料
申报人必须对照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交下列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进行归类:
  ⑴ 《评审材料目录单》1份,粘贴于送评材料袋上。 
⑵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情况表》1份。
  ⑶ 《广东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信息录入表(普通)》1份(必须要填写清楚近期的联系电话、工作电话和本人手机)。
  ⑷ 《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1份,封面左上角填写主管单位名称。表内填写内容不得涂改,填写的申报专业名称要准确(填报错误后果自负),在《评审表》中反映业绩成果的栏目,应注明本人在某项工程中所担任的角色,所起的作用,申报人要根据所从事现岗位的技术工作来选择专业,突出该专业的业绩,如从事多个专业工作,应突出某一重点专业。
  ⑸《 ()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申报高级一式20份,申报中级一式15份,申报初级一式10份。要用A3纸电脑打印,单位评价意见必须与评审表二中的意见相一致,并加盖公章,不附页。
⑹各年度或聘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提交有关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印盖章。
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申报高级一式20份(文字不超过3000字),申报中级一式15份(文字不超过2000字)以内, 着重总结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情况,用A4纸单面打印。 
⑻《业绩、成果材料》1份,对照所申报的资格条件,提交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等证书、证明(非个人的获奖项目,应注明个人的名次)及其他辅助证明材料合订成册,经所在单位审核确认后加盖单位公章和核对个人签章后提交,提交的材料应与《评审表》、《登记表》所填内容相符。
⑼ 提交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证、非学历教育、任职资历、专业技术资格证、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等证明材料,验证后交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审核人签名并加盖验证单位公章)1份。外语成绩和计算机成绩提供原件。粘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相应页面上。
⑽ 论文、著作执行《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粤职改办[1998]54号)的要求。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专业论文、著作、译著的原件,或解决专业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等(工作单位加具核实意见),一定是本人的专业工作成果的理论阐述(数量多的须装订及加目录和封面)
⑾ 提交《贴资格证相片页》1份,大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相片一张,请将相片的三分之一粘贴于页面上,以方便在办理资格证书时摘取。
⑿ 个人参保证明、单位出具申报评审人员是否违反计划生育的证明,该证明粘贴在《证书、证明材料》的“ 其他证明、证书”页面上。
⒉ 评审材料的报送要求
  ⑴ 送评材料要装在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左上角注明主管单位名称,并一律密封,加盖骑缝章,确保材料的真实性。
⑵ 申报人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表格,文字表述要清楚,提交的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⑶ 所在单位对申报人任职以来的职业道德、思想政治表现、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工作表现及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性出具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不少于150字),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  
⑷ 在《评审表》中,申报人应对照表格要求认真填写各项内容,尤其对多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以及工作中曾出现的负面情况必须如实申报。另表格的结构格式不得随意改变,补充页不计页码,不可错页,单独装订。
⑸ 《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所列计算机模块必须满足相应级别的要求(除文件规定免考外,高级申报资格要求5个模块、中级申报资格要求4个模块、初级申报资格要求3个模块),对欠缺模块数目的材料作退案处理。
⑹ 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的成绩通知书必须符合文件要求,未提供原件或所提供的外语成绩单为非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的,一律作退案处理。
⑺ 《基本情况表》中填写论文、著作或专业技术报告(代表作)一栏中必须是已发表的论文,未发表的论文不得填写。
⑻ 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发明创造、学术成果、专业技术项目,申报材料必须如实注明本人在其中所做的工作内容、所起的作用及排名顺序。
⑼ 对发明创造、学术技术成果以及完成的项目,申报材料要注明授予的部门和等级(经验证盖章)。
⑽ 博士学位获得者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应具备相应专业高级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论著等条件必须是获得博士学位后做出的方为有效。
⑾  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如实填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
评审工作结束后,当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反馈至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的时间和方式均按申报前公示要求进行。公示结束后, 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上如实加具意见,盖公章,报送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
  ⑿ 申报人员可登录广东省人事厅网站(www.gdrst.gov.cn)或广州人事信息网(www.gzpi.gov.cn)查询有关文件。
  六、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一)所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资格评审规定的质量、数量要求的。
  (二)填写表格不符合规范要求,必填栏目空白或填报材料不真实的。
  (三)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的。
  (四)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五)申报同一个系列或同一个专业的两个资格的。  
七、评审收费
按照市人事局《转发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通知》(穗人发[2007]110号)文规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580元、200元论著鉴定费及答辩费140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450元,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每人280元。

                                                                                                                                    广州市电子行业协会
                                                                                                                                         2011-08-19

有关外语、计算机能力、继续教育、论文的等问题的补充说明
(一)外语条件
  按照《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的通知》(粤人发[2007]120号)的规定执行。
  1. 考试等级: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A级考试。
  2. 有效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单),在申报评审对应及以下级别专业技术资格时,不受证书有效期的限制;取得A级合格证书的,可申报所有级别专业技术资格,长期有效。

   

申报级别

外语等级

适用范围

免试条件

40分以上合格条件

初级

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免考职称外语。

 

B

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关于职称外语免考条件的补充说明》

1.19611965年(含)出生,且从事非高教、科研岗位工作的。
2.1960
年之后出生,且申报评审高校、中专、技工学校系列艺术和体育专业教师资格的。
3.
在县(不含市辖区)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

C

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A

申报高教、科研、卫生、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其他系列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B

在县及县以下单位工作的人员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其他系列申报副高级(不分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二)计算机条件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执行粤人发[2005]177号文件和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科目更新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76号的有关规定。

  

申报级别

模块数量

适用范围

免试条件

初级

3

县以下基层单位及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1.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

2.计算机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的人员,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考试获得程序员以上证书的人员;

3.计算机专业专职教学人员,或在计算机室(中心)直接从事计算机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

4.大、中专毕业生初次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资格;

5.硕士学位获得者,评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学士学位获得者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生,评聘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中专毕业生,评聘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务);

6.评聘小学(幼儿园)教师、艺术、工艺美术、群众文化、体育教练员系列职称的人员;

7.转系列评审,通过了规定数量的计算机模块考试的人员;

8.在农村乡(不含镇)属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工作的人员;

919601231日以前出生的专业技术人员;

10.从事盲人医疗按摩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11.符合粤人发〔2004223号文规定的突出贡献人员、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博士后研究人员、离退休人员;

12 通过确认方式取得我省专业技术资格,受聘所确认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3

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

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4

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5

地级以上市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继续教育条件
     根据粤人社发[2010]89号文精神,申报高、中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周期内至少修满两门公修课、两门专业课(学时不限,但必须是在有关市级以上继续教育基地备案开设的专业课),申报人员每人每年脱产或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12天或72学时,须提交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纪录的《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复印件1份。
有关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指南一般可在3月份到北秀大厦8楼继续教育协会免费取,或者登陆广州市继续教育网(http://www.gzpi.gov.cn/gzcee/)查看有关文件。

(四)论文、著作条件 
⒈ 申报高级职称,任现职务期间,结合本专业工作,公开发表论文(CN刊物)、出版著作,必须提交下列之一的代表作:
⑴ 公开出版的专业论著或专业译著1部(第一作者);
⑵ 有指导实际工作意义或有新论点的论文3篇(第一作者);
⑶ 有实用价值或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第一作者)及3篇专项技术分析报告(独立或第一执笔,原始件)。
⒉ 申报中级职称,任现职务期间,结合本专业工作,公开发表论文(CN刊物)、出版著作,必须提交下列之一的代表作:
⑴ 公开出版的专业论著或专业译著1部;
⑵ 有一定技术水平的论文2篇;
⑶ 技术工作报告、设计文件、检验文件或工艺文件3篇(独立或第一执笔人,原始件)。
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时间截止到当年的8月31日止,此后发表的文章均不能作为当年评审的有效论文。以上所列的论文、著作或技术分析报告,一定是本人的专业工作成果的理论阐述,凡是与本人专业工作课题不相关的论文、著作不属此列;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情况,对照省的职称政策和相应专业资格条件要求,认真、客观、如实申报。凡未如实申报和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今年申报(或评审通过)的资格,并从下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视情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
所有申报高、中、初级的人员都须通过登录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或中国广州人事网(http://www.gzpi.gpv.cn)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进行资料的填写,填写完毕后提交单位审核,再生成各表格并下载打印。
特别提醒:网上经过审核后生成的文档会发生错位、插页等现象,所以请各送审人员在广东省人事厅网站下载09版空白文档,把网上生成的内容复制粘贴到空白的标准表格中;“09版申报评审表一至九表格”可到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gdrst.gov.cn/info/downsoft.asp?InfoID=200711130000000138
      业务指南及有关申报条件可登录以下网址查看:
http://www.gzexam.com.cn/zcpssy/psywzn/201006/t20100613_119543.htm#_Toc26496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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